生物医学系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建和谐校园,将学生管理教育工作与校风、学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生物医学系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办法。
一、成立生物医学系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小组
组长:杨雨晗
副组长:刘科 唐文静
成员:每班2名成员,1名为学生干部,1名为普通学生
二、考核方式
1、学生综合素质量化采取记分的办法。每名学生每学期以80分为基础分,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加分和扣分,不设分值上限和下限。当得分为60分时,由系对该生提出警示,55分以下者为不及格。
2、学生综合素质量化结果作为生物医学系学生各类评优评奖、奖助学金和资格推荐的重要参考依据。不及格者经系考核小组一致同意后可取消下一年各种评优评奖和资格推荐资格。
三、考核内容(具体指标见附件)
以学风建设为核心,以日常文明规范为重点,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
四、考核执行
1、生物医学系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指导和最终评定。
2、专项活动由活动主要负责人考核执行。
3、日常考核由系纪检部组织进行。
4、各班级考核:
(1)由班长和团支书负责组织,其他班干部配合,组织委员负责记录。
(2)每周至少3次课堂点名,大一年级每天点名。
(3)考核结果做到每周一小结,每月29日前做月总结,每学期末提交评定成绩,由生物医学系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小组审核。
5、学生每次加减分必须由检查者和至少一名其他同学(可以是被考核本人)签字确认。
6、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学生可对上月考核结果有疑问处向系考核小组进行申诉,由考核小组审核。
7、辅导员对于量化成绩不及格或者较差的学生必须采取具体的教育帮扶措施。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生物医学系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成都医学院生物医学系
2014年11月12日
附件:
生物医学系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细则
一、加分细则
(一)学习:
1、每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前3名分别加10、7、5分,4—10名各加3分(含选修课)。
2、文章发表:发表SCI论文加20分;Medline、CSCD期刊论文加15分;统计源核心期刊论文加10分;系刊、院报等加5分。(要求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加分减半)
(二)学生干部任职:
1、在评选期内任职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加8分;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协会主席、学生会部长加6分;班委、学生会成员加4分;院系收发员、学生班主任加5分;
2、校学生会成员参照系成员的标准执行。
3、兼职人员可累计加分,但每学期任职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4、以上任职,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认定其工作质量高低。工作不作为可不加分。
(三)参与活动:
1、参与各级活动(含各级大学生实验项目,项目未结题者,每期可加分1次):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系级、班级分别加6、5、4、3、2、1分。活动总负责人加分×2,分负责人加分×1.5;主持人及工作人员(非负责人)在参与分基础上再加1分。
2、活动获奖:按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参与人员分别加4、3、2、1分。(因参与活动已有等级区别,故过奖不论等级)
3、递交入党申请书,加3分;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被评为优秀学员,加2分。当期院系若获优秀奖,参加培训人员各加1分。
(三)寝室卫生:
每周卫生检查男女前三名寝室成员各加1分
(四)其他:
经考核小组认定,有其他重大成绩或贡献,加分分值由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二、减分细则
所有学生干部若有扣分情况,分值加倍。
(一)学习:
1、考试作弊:每次扣50分。
2、不交院系及老师规定的作业及报告或其他任务内容(非课程内容),每次扣5分;迟交报告超过一周,每次扣3分。
(二)日常行为和参与活动:
1、穿背心、拖鞋,带早餐、零食进入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办公场所每次扣1分。
2、不遵守上课纪律每次扣1分。
3、集体活动(含上课、早操等)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缺席者扣5分。旷课每人学时扣5分,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
4、因个人原因请事假每人每次扣1分,病假不扣分。请假后失联与不销假者每次扣3分。每学期每人请假不能超过5次。伪造假条者每人每次扣10-20分。
5、损坏公物要及时维修、赔偿,情节严重者视情况扣3-10分。
6、如有打架、斗殴、酗酒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严重行为一次扣10分。
7、未完成集体活动安排的工作任务,示情节轻重,每次扣5-10分。
(三)校纪校规方面:
1、违反校纪校规全系通报批评者,每人每次扣5分。
2、全校通报批评者,每人每次扣10分。
3、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者,视情节每人每次5-10分。
4、记过及以上处分者,视情节每人每次10-20分。
5、上述情况不含考试作弊。
(四)公寓管理方面:
1、每周寝室卫生检查男女寝室倒数三名,该寝室每人每次扣1分。
2、在寝室内养宠物者每次扣5分(如不能明确违规人员,该寝室每人每次扣3分)。
3、在宿舍区私接电源、使用违规电器者,每人每次扣5分。按学校规定处分并没收违规电器。
4、必须按时归寝,晚归者每次扣2分。未经请假夜不归宿者每人每次扣10分。做实验者如有实验老师的签字确认,不扣分。(系将不定期抽查实验人员,伪造或谎报者以晚归或不归认定)。
(五)其他:
经考核小组认定,有其他未在上述范围内,但造成不良后果的不正确行为,扣分分值由考核小组讨论决定。